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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接第1版)
本市结合实际情况加强分析研判,精准落实“乙类乙管”防控要求。配足备用考场和备用考试工作人员,每考点至少设置3个备用考场。配备专职卫生防疫工作人员,各考点安排1名校医负责卫生防疫工作。做好考点考场消毒通风等工作,根据需要配备口罩、免洗手消毒液等防疫用品。备用考场内如有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其他乙类乙管呼吸道传染病考生,考场内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,其他考场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可根据需要佩戴口罩。
据了解,根据日程安排,6月8日至24日进行高考评卷工作,6月25日公布高考成绩,6月27日至7月1日进行本科志愿填报,7月6日至7月21日进行本科批次录取,7月21日至22日进行专科志愿填报,7月23日至29日进行专科批次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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